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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女化奴,连续4年造假虚增利润2.9亿,000698及相关责任人受罚

摘要: ...

  (000698)11月28日晚间公告称,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证监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5〕7号)。就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的年报虚假记载情况,监管层对ST沈化(沈阳化工)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。

  连续四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

  经查明,沈阳化工的全资子公司沈阳蜡化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,为满足管理及考核要求,通过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、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以及延迟确认存货的方式虚减(虚增)营业成本,虚增(虚减)利润总额、虚减存货。

  上述行为导致沈阳化工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
  具体来看,2018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.30亿元,虚增利润总额1.30亿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0.44%,虚减存货5.09亿元,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.57%,虚增预付账款3.42亿元,虚减应付账款2.97亿元。

  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,虚减营业成本2.04亿元,虚增利润总额2.04亿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.4%,虚减存货0.95亿元,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1.07%,虚增预付账款0.05亿元,虚减应付账款4.25亿元。

  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,虚减营业成本1.04亿元,虚增利润总额1.04亿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9.14%,虚减存货5.87亿元,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.61%,虚增预付账款10.26亿元。

  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,虚增营业成本1.48亿元,虚减利润总额1.48亿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.11%,虚增存货2.91亿元,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2.88%。

  简单计算,这四年累计虚增利润总额2.9亿元。

  四名时任高管受罚

  最高八年市场禁入

  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显示,孙泽胜在2018年任沈阳化工总经理兼董事期间,以及2019年至2021年任沈阳化工董事长兼总经理、沈阳蜡化董事长、执行董事期间,未能保证沈阳化工年度报告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是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
  沈阳化工时任总会计师李忠主管沈阳化工会计工作,组织实施沈阳蜡化利润、存货等财务数据调整事项,未能保证公司年报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同样是对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
  此外,时任沈阳化工董事及沈阳蜡化总经理杨林、沈阳蜡化时任财务处负责人冷昭甲,是前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。

 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监管层决定:一、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,并处以700万元的罚款;二、对孙泽胜给予警告,并处以350万元的罚款;三、对李忠给予警告,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;四、对杨林给予警告,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;五、对冷昭甲给予警告,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。

  此外,孙泽胜作为沈阳化工时任董事长、总经理,沈阳蜡化时任董事长、执行董事,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行为,行为恶劣、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、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,违法情节较为严重,监管层决定对其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对时任总会计师李忠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

  ST沈化表示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,将认真汲取教训,积极落实整改,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、会计准则等相关管理要求的培训学习,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,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,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。

  作者:王子霖